根据《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引导基金”)近期组织召开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宝安引导基金拟出资的子基金设立方案,现将审议通过的子基金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引导基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宝安引导基金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985936

邮箱:application@baoanfund.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兴路与海天路交叉口西北150米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12楼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序号基金名称管理机构基金目标规模(亿元)宝安引导基金出资额(亿元)宝安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1深圳君联君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不超过4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