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社科院、省科协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现转发你们,请各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docx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