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第三、四、五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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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第三、四、五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 件
2025年度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第三、四、五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