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粤办函〔2020〕33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23〕5号)等政策要求,通过政策赋能进一步加快白云化妆品产业新型工业化转型,推动“白云美湾”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化妆品行业竞争力和创新力,特对原《广州市白云区促进“白云美湾”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云美湾办〔2021〕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美湾九条”仍涵盖创新发展、集采原料、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培育及引进人才、产业配套服务、发展空间保障、优化产业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等9方面内容。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涵盖传统产业“知识化、数智化、绿色化、全球化”“四化”转型引导、支持内容,其中“知识化”聚焦新原料注册备案及成果转化应用,新原料注册或备案按核定的创新成本予以扶持,最高可达50万元;成果转化应用最高按上一年相关产品年度营业收入0.5%的比例予以一次性扶持。
(二)支持企业集采原料。支持化妆品原料生产、销售企业在白云区设置“原料市场”,由牵头单位协调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金融支持,优先与现有专业批发市场、典型平台协同建设发展。
(三)支持企业培育品牌。获得行业内具影响力、公信力的省级以上机构评定榜单或认定、认证的,或相关工作作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的,给予申报主体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品牌孵化项目最高按上一年该项目年度营业收入0.5%的比例予以一次性扶持;鼓励企业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资产进行质押融资、许可交易等,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发展直播业务。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行业商协会、服务机构等承办各级化妆品行业活动,促进交流合作、资源共享,扩充销售渠道。
(五)支持企业培育及引进人才。支持化妆品企业人才引进、服务、培养,建立健全化妆品产业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六)支持产业配套服务发展。支持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赋能区域化妆品产业发展。
(七)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加大产业发展用地供应,支持各相关单位对村级工业园区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村级工业园区企业服务。
(八)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完善产业园区生活配套,支持行业标准制定及生态研究等活动。
(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强化重点企业专项服务,鼓励有关单位设置化妆品服务专员,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与纠纷快速解决。
三、利企惠民举措
本文件出台后,将有利于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化妆品“制造”走向“智造”,推动优质品牌集聚。对群众而言,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过关、安全合规、具备品牌文化的化妆品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美丽经济”的认知与参与度,实现产业发展与群众需求互促共进。
四、新旧政策核心差异
一是以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为导向。新修订的“美湾九条”在考虑既有原则基础上,更注重产业成果转化应用,如企业创新项目以转化为原料成功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或备案才兑现奖励、品牌孵化需产生一定效果才获扶持。
二是新增关键内容。包括“支持产业‘四化’转型内容”“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支持化妆品新原料市场转化”“支持孵化化妆品品牌”“支持品牌认定”“支持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直播电商”等多项内容,强化政策导向性。
三是优化扶持标准。政策整体对各扶持项目按照定量、封顶原则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