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5〕44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5年支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政策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前期已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支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备案,且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满足数字农业工厂标准和要求。
三、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0日前,各项目实施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s://hfcyzc.hfceloan.com)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皖事通办”)平台等免费申请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
5.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实施进度情况等,项目建设前、中、后带时间水印照片);
6.第三方出具的生产效率提升测算报告(对比数据需覆盖至少1个生产周期);
7.存在关联交易的,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设备购置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投资额认定以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三单”取最小)。
五、县级初验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需经县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验收。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在2026年2月10日前提供县级初验的验收报告、公示材料、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材料等申请市级验收。
六、注意事项
1.信用报告应为最新查询下载的报告,报告主体名称与申报人保持完全一致。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和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请登录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资源下载栏目获取。
2.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汪严安,联系电话:63538564。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