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
《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松发改规〔2025〕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经审查,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合理情形,准予备案。
2025年12月17日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印发 |
区发展改革委:
《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松发改规〔2025〕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经审查,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合理情形,准予备案。
2025年12月17日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