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持续深化科技赋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立足解决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难题,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领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提升基层应急实战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技术服务机构,并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研发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
4.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成果考核指标及经费预算等,详见附件。
三、项目程序
(一)项目报送。中央在皖企业、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省应急管理厅;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由各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后统一报至省应急管理厅。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yjtkxc@126.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二)项目立项。按照“科学、公正、择优”原则,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省应急管理厅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程序批复准予立项,正式发布立项项目清单。
(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有特殊研发时限要求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指南和任务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牵头单位应提前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延期。
(四)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和结题三类。按期完成项目即为通过,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或科研诚信问题导致未完成的项目为未通过,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的项目按结题处理。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原则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申报项目,可视情纳入省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联系人:施源、郑昕,电话:0551-62998797、0551-62675048。
附件: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书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1日
关于申报2026年度应急管理科技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