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拟提名的4项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含: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等级、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和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如有异议,以书面方式向固原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同时注明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黄河农商行大楼1406

邮   编:756000

联系电话:0954–2688699

附件:固原市科学技术局拟提名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项目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