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现就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对申报案例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案例出具五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2026年1月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对申报案例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典型案例。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李超,0551-6287170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周波,0551-62871520;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宋磊,0551-63623330;省农业农村厅(农村能源总站)龚捷,0551-62676532;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张骏祥,0551-6360941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26日相关附件:1、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526号.pdf

2、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