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南宁市支持东盟国家人工智能企业产业孵化和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g5539213@163.com。

三、通讯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电话:0771-5539213,邮政编码:530028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南宁市支持东盟国家人工智能企业产业孵化和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南宁市支持东盟国家人工智能企业产业

孵化和发展的若干措施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支持东盟国家人工智能企业产业孵化和发展,推动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产业孵化园(暂定名,以下简称南A产业孵化园)建设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明确支持的对象及范围。支持对象为:来自东盟国家的企业和团队(含参加A超联赛或已入驻的东盟国家企业或团队);国内企业和东盟国家企业合资成立的企业。支持的空间范围包括: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五象创新型产业基地二期、三期。

二、给予办公场地支持。提供零租金“拎包入住”办公场地,支持期限最长3年、人均最高10平方米、累计最高150平方米。免费提供共享会议室、会客室、路演厅等众创空间。(责任单位:专班招商组)

三、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经审核可提供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给予融资支持。提供贴息支持,按照贷款利率给予企业最高3个百分点的利息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企业支付给银行利息总额,补贴期限最长3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在南宁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中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子基金,引导基金将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企业作为投资重点,对获得A超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名次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五、给予算力支持。对有算力需求的入孵企业和团队经审核给予前置算力券支持,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六、给予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对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在园内实现中试转化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给予人才培训支持。搭建培训交流平台,对入孵企业和团队提供全覆盖免费培训,不定期组织赴区外发达地区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给予场景支持。聚焦政务服务、教育、医疗健康、交通、气象、经济运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每年开放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支持数据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九、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每年定期举办人工智能推介会,为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企业在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等主流新媒体大流量平台,开展主要产品品牌推广的,对实际发生新媒体推广费用给予1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对企业在孵化园生产的具身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品按照销售额的5%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十、支持企业“出海”。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海外营业收入实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国外市场年度营业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获得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外事办)

十一、支持企业上台阶。对于新建入规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产值)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3亿元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二、支持企业制定标准。支持企业和团队联合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国内外技术标准的制定,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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