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长宁区科学技术协会特启动2026年度科普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上海加快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面向长宁加快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抢抓科创回归都市重要机遇,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区、“科创中国”升级版【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围绕高质量党建和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长宁发展大局,以改革的精神,做实科普民生,以开放的姿态,促进创新发展。

此次征集申报,鼓励各项目单位聚焦科学家精神、前沿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生态环保、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碳达峰碳中和、网络安全、食药安全、身心健康、应急防灾、防毒禁毒等领域,通过创意设计,打造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和时效性强,具有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人物、解读前沿科技、释疑生活万象等科学普及和教育功能的科普(科技传播)项目。进一步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科普,提升公众创新意识,增强公众科学生活、科学劳动以及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

此次科普项目征集将紧扣“十五五”高质量开局,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整体征集数量将有所精简,聚焦精品,培育创新。申报单位需坚持公益性导向,科学规划,扎实项目内容,强化预算合理性。鼓励并欢迎上一年度申报且未入选的项目,通过面向民生新需求,深化选题、优化创意,提升项目质量,再度参与评选。

二、征集范围

(一)大型科普品牌活动培育类

目标:依托已有的品牌科普展项或特有专题科普内容等,在广场、商场、公园、剧院等公共空间开展的大型系列公益科普活动,如开展科普主题宣传、科普展示、专题科普活动、科技研学营、科学秀表演、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社会反响好,线上新媒体与线下互动好。①系列活动次数一般不低于10次或累计活动时长不低于10天。②活动受众不低于1000人次。③“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4场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④项目执行团队至少组织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如活动持续开展2个月以上、且符合区域科普品牌发展方向(数字化、国际化、产业化)的,合作经费专题审议。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有运营市区两级大型品牌活动经验不少于3年。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二)科普阵地建设类

1.街镇社区书院建设

目标:支持街道、镇科协,依托各街道、镇已有的品牌科普展项或区域特色,通过科普主题宣传、系列专题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探究等,开展社区书院新点位建设(不支持硬件设备购置,满足“一标二列三科四配”基本条件)、建成点位运营活动,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打造科普教育新阵地,向特色型、示范型社区书院更高目标发展。开展多样化社区科普体验活动,提升市民知晓度,逐步形成“一街一品”。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突显区域特色,参与范围较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①“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5场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②基础普及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12场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人;特色发展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24场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示范引领型社区书院项目活动不少于36场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0人。③项目单位至少安排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④相关街镇需要与项目实施方建立有效的沟通,对科普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协助和监督,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社区书院建设类项目依据基础普及型、特色发展型、示范引领型阶梯式划分经费额度,分别不超过5万元、8万元、10万元。

申报对象:区域内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科协,活动组织单位需与上述单位(提供证明)联合申报。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2.科技小馆建设

目标:鼓励区域科技创新企业因“企”制宜,立足自身的STEM优势,自觉履行ESG,依法担当社会责任,探索开放内部展厅资源,发动科技志愿服务,“开源导流”建设科技小馆新点位。支持区域内科技创新企业已建成“科技小馆”,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发掘自身科普特色,主动探索科技成果科普化。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突显区域特色,参与范围较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①结合“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结合企业技术日、家庭日等实际情况,开展有科普元素的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也可自愿服从调剂,参加区级主题活动)。②动员本企业科技工作者(重点“青科人”)参与科技志愿服务,对外宣传企业创新文化,物色科技志愿服务骨干在“大美志愿”注册,建议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人。③项目执行期间,鼓励“科技小馆”向公众、客商、员工家庭等免费开放(或预约开放)。④项目单位应当积极发动、鼓励骨干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培训,树立自身公益形象,增强品牌国际影响力,助力企业全球化发展。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在本区域内拥有展厅资源)可申报。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3.科普基地建设

目标:支持区域内科普基地,依托已有的特色科普展项或特有专题科普内容等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或展览展示项目,具有一定示范性、创新性,公众认可度高,参与性较强,形成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鼓励科普基地传播主流价值,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科普活动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特色科技志愿者服务团队。同时支持具备一定科普工作能力的活动场所,通过能力提升项目,参与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包括基地升级改造、科普氛围营造、特色科普活动策划执行等。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突显区域特色,参与范围较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①“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5场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也可自愿服从调剂,参加区级主题活动)。②基础型科普基地项目活动次数一般不低于5次(其中包含核心价值观教育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人;特色型科普基地项目活动次数一般不低于10次(其中包含核心价值观教育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10人;示范型科普基地项目活动次数一般不低于15次(其中包含核心价值观教育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大美志愿”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③项目执行团队至少组织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科普基地建设类项目依据基础型、特色型、示范型阶梯式划分经费额度,分别不超过5万元、8万元、10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科普基地(法人)单位可申报。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三)科技志愿活动培育类

目标:主要围绕产业科普、国际科普、创客科普、健康科普四大类型,以基层群体为服务主体,吸引邻里、社区居民、青少年等各类人群参与科普活动,开展年度常态化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邀请志愿服务、科学普及等领域专家学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参与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支持已有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持续开展活动,扩展覆盖面,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品牌效应。

合作内容:活动主题鲜明,凝聚科技志愿服务队伍。①在区域内举办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内主题不变,活动循环,以线下为主。②组建(或新增)科技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科技志愿活动不少于10次。③“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5场科技志愿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也可自愿服从调剂,参加区级主题活动)。④项目单位至少发动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

经费额度:合作经费总额原则上全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四)公益科普教育系列活动类

目标: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引导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国际精品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后备人力资源基础,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品牌科普活动、科普赛事、科普课程等。

合作内容:促进中小学生和前沿科技、科研院所、科创企业、大学科学研究之间的互动衔接,探索开展系列科普教育活动。①要求主题鲜明,选题准确,通俗易懂,原创性、科学性、新颖性、艺术性强。②应面向区域内学校或社区青少年开展不少于10场科普活动,或不少于15课时(40分钟每课时)科普课程,验收时需提交相关系列科普教育活动课程课件或活动视频(课程视频为高清MP4格式,注明“长宁区科委、科协科普项目支持”)。③“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5场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也可自愿服从调剂参加区级主题活动)。④项目执行团队中至少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单位,需与学校或其他项目落地单位联合申报(提供证明)。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五)创新科普应用类

目标:支持进行科技传播范式创新探索,需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将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有效提升区域智能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鼓励围绕“产业科普”,结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新科普、科普集成创新探索、科创街区科普三大主题,打造或开展科普项目。

合作内容:创新科普应用项目所包含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科普、教育等领域的创新性应用。②科普集成创新探索能够满足社区居民、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需求,传播形式符合时代需求。③项目应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④“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共开展至少5场科普活动(或科普宣传、服务等,也可自愿服从调剂,参加区级主题活动)。⑤项目单位至少组织1人,参加2026年底长宁区科普讲解大赛。

经费额度:项目合作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对象: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可申报。

执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协)会及其他专业机构。申报单位须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鼓励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普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科普视频应为原创作品,作者承诺视频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

(三)同一法人单位(含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普基地)原则上申报不能超过2项。

(四)在申报项目之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内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不得“一稿多投”。

(五)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六)区科委、科协有权对合作项目成果进行免费公益传播等使用。重要科普活动应及时发布和宣传报道,向区科协报送推文。

(七)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普事业的公共性、公益性有明确认识,并明确鼓励项目工作人员参加长宁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八)涉及科技志愿服务队、科技志愿者的项目,须在项目执行同时,在“大美志愿”小程序注册,所有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须在“大美志愿”平台登记发布。

(九)鼓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科普集市设摊创意和服务内容。项目申报资助后,各单位须主动报名长宁区“上海科技节”或“全国科普月”期间科普集市活动,接受长宁区科协的工作统筹。

(十)2026年度科普项目起始时间是2026年3月,执行时段一般为一年,项目结束时间可以是2026年12月。如有特殊需要应书面申请,另行商议结束时间,或中止项目,追还资助。

四、评选办法

(一)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登录“长宁区网上科技馆”至导航栏“科普集结号”科普项目征集通知页面(网址http://www.cnkjg.cn/),填报《长宁区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线上征集系统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开放。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1月5日前交长宁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并装订整齐。)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均需提交。

(二)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按照《长宁区科普项目全过程管理意见》对科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科普部拟通过微信公众号“长宁数字科普”发布科普项目线上填报培训会通知,于2026年1月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三)鼓励申报单位支持公益科普,可安排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该自筹经费比例将纳入专家评审范围。

(四)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区科委科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通报项目评审入围结果。基于上一年度的试行探索,本年度评选结果包括“基本采纳”和“部分采纳”两种:“基本采纳”即常规项目,项目合作经费高于2万元,“部分采纳”即小微项目,项目合作经费不超过2万元。经双向选择,后续与相关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开展合作。

(五)项目合作合同一经签订,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务实推进。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有权有责任,牵头组织社会各界,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各项目结束前,应向区科委科协科普部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接受区科委科协组织的集中验收(针对项目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或专题验收。经区科委科协科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资金款项。

五、申报者权利

(一)申报单位可明示,是否同意接受对项目申报类别的调整。

(二)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2205097022050973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921室

附件:长宁区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模板)

 

长宁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