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规定,经企业申请、部门审核,同意福建海西新药创制股份有限公司等80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中交建筑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为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因企业经营变更等原因,同意福建省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2家企业技术中心更名,取消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4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信、住建等部门要抓好辖区内省企业技术中心跟踪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专注主业、培育品牌、提升质量,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附件:1.福建海西新药创制股份有限公司等83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更名及取消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