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海口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3〕5号)、《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2023获批筹建的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项目验收将以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务合同书、海口市重点实验室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支出的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字迹清晰)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证明公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内容进行自查,认真填报《海口市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工程中心建设验收报告》《海口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3);新增设备投入佐证材料应有完整的设备购置合同及验收入库手续。

(三)将采取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X年海口市科研平台项目验收材料—单位名称”。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home)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

(二)填报验收材料。企业通过认证注册后,下载表格、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及相关附件应签字、加盖公章。

(三)时间

2026年3月4日-6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总结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验收名单

2.海口市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工程中心建设验收报告

3.海口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