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肇科〔2024〕15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肇科〔2025〕16号)的要求,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认定(组建)时间达到或超过5年的119家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开展了动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网上公示,现予以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一、评定通过的工程技术中心69家(附件1)。
二、评定不通过的工程技术中心18家(附件2),根据《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肇科〔2024〕15号)规定,撤消其工程技术中心资格。
请各级科技、工信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继续组织发动未参加动态评估的工程技术中心参加第二批动态评估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推进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1:2025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第一批通过名单
附件2:2025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动态评估第一批不通过名单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