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厅局: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铁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工信发〔2023〕134号)已于2025年5月16日废止,不再作为产业管理执行依据。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