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越秀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智库作用,更好地服务越秀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满足越秀区知识产权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及人员培训等工作需求,结合越秀区实际,拟组建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专家库并征集首批专家提供公益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报、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且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征集入库专家类别
征集入库专家分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三种类别,采取公开遴选、定向邀请2种方式。
四、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失信或违纪违法纪录;
2.热心知识产权公益事业,能够按要求参加专家活动,履行专家职责和任务;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
4.推荐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5.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专家库纪律,服从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创造类:从事前沿技术研发、专利挖掘与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战略规划,熟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等。
2.知识产权运用类:擅长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交易运营、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价值评估及专利导航、产业化为核心的转化、运用工作。
3.知识产权保护类:精通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保护、维权援助、风险预警与防控、侵权判定、海外纠纷应对、技术调查等。
五、入库专家工作职责和内容
按照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安排参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确需发挥专家作用、为履职所必须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制定越秀区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属于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职责范围内,在知识产权领域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不包括一般性、例行性征求专家意见或专家座谈等;
(三)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及宣传培训。参与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学术研讨交流、组团走访调研、宣传培训等活动,提供应诉、维权、授课、辅导等支持;
(四)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依规邀请我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参与的事项;
(五)其他依法应由专家参与决策的事项。
六、入库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入库专家享有以下专家权利:
1.有权了解工作任务、要求及相关政策,有权申请回避或拒绝不适宜的工作;
2.以专家身份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3.有权申请退出专家库;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入库专家应履行以下专家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廉政规定;
2.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评审、论证、咨询,主动回避可能影响公正客观作出评判意见的情形;对所签署的评审、论证、咨询等意见负责;
3.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因工作需要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维护国家利益,对参与评审、论证、咨询工作的项目、成果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发表或转交他人,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敏感信息;
4.不得接受或索取被评项目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专家库专家的名义出席任何活动;
5.准时参加受托进行的评审、论证、咨询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活动组织者及时调整时间或专家;
6.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专家库管理单位更新;
7.入库后发现发生不得入库情形时应立即向专家库管理单位报告、停止专家活动并接受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征集程序(公开遴选部分)
(一)公开征集。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集。
(二)入库申请。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联系方式: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话:020-83561743,电子邮箱:yuexiukexin@163.com。申请资料如下:
1.越秀区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2项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材料、专利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
(三)资格审核。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竞争择优、兼顾行业地域的原则,依据内部分工进行资格审查、评估初审、复审复核,根据申请类别提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四)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由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告。
八、其他说明
(一)首批专家聘任期三年。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期调整相结合,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避免长期选取特定专家。
(二)定向邀请专家入库、管理、监督等其他事项由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另行安排。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