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管委会经发科: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5〕20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慈溪市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等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奖励资金按财政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本政策条款与我市其他扶持政策或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内容重合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级别提升的给予补差奖励。
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库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以及新进规奖励、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工业上楼”政策除外),C类、D类企业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对应纳入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实际未纳入履约管理的存量工业用地转让项目,不予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除外)。为加快推进数字化2.0全覆盖,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投入,对未达到数字化等级二级的制造业企业,按70%比例享受本政策奖励,成立三年内(含)的初创型企业和高端人才及团队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及创业创新项目等暂不具备实施数字化改造条件的企业除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1.慈溪市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奖励实施细则.docx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实施细则.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溪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印发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2025年度慈溪市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