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我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厅起草了《海南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社会监督员”字样。电子邮件地址:hnnytzcfgc@163.com。
二、征求意见日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2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12日
附件:海南省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