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规〔2020〕2号)相关要求,科技厅启动了第九批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经地区行署推荐申报、现场勘验、视频汇报、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现对创建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园区所在地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的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将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
请园区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目标,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园区主导及优势产业,加强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上中下游有机衔接共同引领农业优势领域的技术创新,辐射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期为三年,三年后科技厅对批准建设的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成为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请园区建设单位抓好园区建设方案的任务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指标,通过验收。
附件:
第九批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