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我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中有4家企业符合移除条件,现予以公告。

韶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移除名单

序号辖区企业名称备注
1武江区韶关市大新金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砖厂长期停产并已实施关闭,企业主体已终止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9月12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2始兴县联兴造纸(韶关)有限公司其资产所属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其生产经营场所已依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5)粤1971执691号《搬迁公告》被责令限期迁出,目前,该公司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3乐昌市乐昌市特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停产,于2025年9月3日注销了排污许可证
4仁化县仁化县长江镇油坑口竹炭厂该厂自2025年6月起已全面停产。目前该厂实际负责人黄金发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已客观无法履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编制、提交等相关法定义务,已不具备环境信息披露的生产经营基础条件。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