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八条措施》“支持重点批发企业发展”要求,拟对2025年11月—12月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分档给予激励,10亿元(含)—30亿元(不含)的按其经营规模的0.5‰给予激励;30亿元(含)以上的按其经营规模的0.7‰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请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相关材料经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1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资料报至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协调科。

联系人:李正;联系电话:0816—2269208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涪城区商务局0816-2267386

游仙区商务局0816-6030588

安州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019890

三台县商务局0816-2121223

盐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7222806

梓潼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388758

北川羌族自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6197104

平武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8829488

江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3366601

绵阳科技城新区经信和商务局0816-6334019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816-8130166

仙海区经济发展合作局0816-2760222

附件:支持重点批发企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绵阳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