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选育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示范效应显著的技术转移机构,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具备《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5〕7号)第九条规定的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我省有关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2.有适合机构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有稳定收入,能维持其日常运营活动。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必要办公设备及稳定客户群与合作伙伴,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相应标准:高校院所型100平方米、企业型150平方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型200平方米。
4.拥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转移全链条业务的经历,服务业绩显著,经营状况良好。
5.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科技服务专业背景的人员占比不低于60%。
6.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7.上年度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量不低于一定标准:高校院所型、企业型分别不低于30项、10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型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签订三方协议促成的成果转化项目不低于5项。
8.上年度促成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一定标准,其中高校院所型、企业型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不低于1亿元、5亿元,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型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签订三方协议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0.2亿元。
9.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记录。
10.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研究和试验发展(M73)、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等相关行业代码的技术转移机构,优先纳入备案范围。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24:00。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通知申报单位做好实地核查准备,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2月8日24:00,并于2026年2月9日前向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报送纸质推荐材料一份,包括: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上述材料请同时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指定邮箱。
3.实地核查。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向省科技厅报送拟备案名单。
三、联系方式
1.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咨询: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027-87135775
信息填报:湖北技术交易所 027-87830466
平台技术支持:027-87135733
2.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0710-3511014
附件:1.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请书(模板)
2.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
3.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