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标准》和《酒泉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实施细则》,按照“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综合认定”的原则,经行业专家现场核查,玉门市工信局初审上报,酒泉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进行市级审核,拟将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认定为酒泉市化工重点监控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7-2632108
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