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6〕36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推进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指导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条件的工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
参考指引》(2025年版)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进行申报。
三、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通过基础级智能工厂的自建自评且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才能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
四、请于2025年3月2日前将初审意见和推荐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由各地工信部门按照企业名称命名汇总后刻盘各2份。)
联系人:谢霁 电话:2306772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6〕36号)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x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附件3 .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docx
附件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