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垦利区特殊渔船压减工作,近日,垦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区特殊渔船压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当前,我国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形势严峻,捕捞能力远超资源可承受能力。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国家自“十三五”起推行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即“双控”),并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要求沿海各地逐步压减捕捞产能。在此背景下,山东省自2017年起全面推进海洋捕捞业压减产能工作,提出对全省3418艘特殊渔船分阶段实施压减,并明确要求到2025年年底全部压减完成。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渔船管控和资源养护的决策部署,确保按时完成特殊渔船清零任务,垦利区结合本区剩余178艘特殊渔船待压减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的方式,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区特殊渔船全面压减,同步保障渔民转产转业,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方案制定依据和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制定依据:主要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7〕2号)、《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海洋捕捞业压减产能的意见》(鲁海渔〔2017〕5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农〔2021〕58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鲁农渔字〔2025〕15号)。

起草过程: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在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特殊渔船管理实际,开展了细致的调查研究。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导向及其他地区相关工作做法,形成了《方案》初稿。随后,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了相关区直单位、各镇街(办事处)以及部分捕捞渔民的意见建议,并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方案》。

三、方案工作重点有哪些?

《方案》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一)基本情况与目标。摸清全区特殊渔船底数,明确压减任务。

(二)时间安排。明确分四阶段推进压减工作。12月1日-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确保船东知晓政策;12月6日-20日集中开展报名、签约、拆解等工作;12月21日-31日攻坚未配合船东;2025年12月-2026年6月完成证书注销、资金发放等总结工作,2026年1月起逾期未拆渔船按涉渔“三无”船舶处置。

(三)核心措施。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压实各级责任;二是推出激励政策,包括拆解后1年内可置换合规国管渔船、每千瓦不超1000元报废补助、60岁以下船东优先就业及技能培训、国企收储部分渔船指标;三是规范拆解流程,全程监督公示;四是保障补助资金直达船东。

(四)责任分工。明确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公安、海警等部门协同执法,人社、财政等部门提供配套支持。

四、名词解释

为便于理解和执行,《方案》对关键术语进行了界定。

1.特殊渔船:指2012年纳入山东省特殊渔船管理系统的渔船,此类渔船在2012年之前属于“三证”不齐或“三无”船舶。

2.渔船压减:指通过报废拆解方式,减少捕捞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以实现渔业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发展。

3.船证相符:指渔船的实际技术参数(如船长、主机功率等)与2024年普查数据一致。

4.拆小换中、拆中换大:一项鼓励渔船更新升级的激励政策,具体为每拆解3艘小型渔船可获准购置1艘中型渔船,每拆解2艘中型渔船可获准购置1艘大型渔船,拆解渔船指标由购置人自行协调。

5.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6.渔船四证:指渔业船舶需持有的捕捞许可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7.生计渔民:主要指以海洋捕捞为唯一或主要生活来源、缺乏其他生产资料或技能的渔民。

8.指标收储:针对6艘无法享受省级补助的特殊养殖、运输船,由区属国企按标准支付拆解补助并进行造船指标收储,专项用于该公司建造养殖渔船。

五、我区政策与上级政策有什么异同点和亮点?

本《方案》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垦利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创新,主要亮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强化拆解置换激励:允许船东在渔船拆解后1年内在省内购置一艘同类型且“船证相符”的渔船(船龄过大需购置并更新制造),并实施“拆小换中、拆中换大”的升级激励政策。

2.细化转产转业支持:明确对60岁以下船东在本地牡蛎养殖等产业招聘中予以优先考虑;由人社部门及镇街(办事处)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在全区养殖规划中专门划设“生计渔民创业区”,支持其转型发展。

3.创新国企指标收储机制:针对特定无省级补助船舶,由区属国企进行指标收储并支付补助,专项用于发展牡蛎养殖产业,既解决了这部分船舶的压减难题,也服务于区域渔业结构调整。

起草单位:垦利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咨询电话:0546-258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