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发〔2026〕1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海淀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25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京零字第海X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人。
二、核验内容
(一)核查出版物零售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核查出版物零售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基本条件。
(三)了解出版物零售单位2025年经营状况。
(四)核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有“网上销售”,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三、核验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准予通过年度核验。
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记录,按规定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零售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未按要求备案或者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
5.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6.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单位应认真整改,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的。
2.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逾期未改正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
零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发出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报送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工作安排
2026年北京地区年度核验共分为两个阶段:
1.线上填报与审核:即日起至2月13日。出版物零售单位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业务平台”—“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填写提交年度核验登记表,等待初审结果。
2.现场审核:2月25日至3月13日(工作日)。通过线上初审的单位,可携带纸质版材料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核。
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有:
(1)《2026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线上初审通过后可打印,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3)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2026年北京地区年度核验首次使用“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进行用户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后填写提交年度核验登记表。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网上系统不再作为年检平台使用。
2.未按规定完成2025年年度核验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个人,线上提交年检登记表时会被退审并提醒无法通过年检。可联系海淀区新闻出版局办理注销或需申请延审后联系海淀区文旅局文化执法大队010-62618191进行处理后再继续完成年审。
3.线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方可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章。
4.出版物零售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五、现场审核地址和联系方式
现场审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10-52807912,联系邮箱:haidianqushudian@126.com。
海淀区新闻出版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