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省级“股权直投”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科技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科技资金股权改革向纵深推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撬动社会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聚集,推动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省科技厅深入学习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系统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投融资和企业专家代表、省财政厅、省财金集团、各市科技局意见,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亮点

完善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形式,强化了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明确了各相关方的权责,显著提升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直接支持企业,并鼓励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共同投向科技型企业,加速科技、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六章、三十一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包括目标定位、概念释义、支持对象和优先推荐的直通车项目。

第二章支持措施。明确支持方式、资金来源、支持标准、参股比例。

第三章职责分工。明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设区市科技局、投资管理机构、项目企业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征集、申报与推荐、项目评审、项目推荐、尽职调查与投资谈判、确定投资计划、项目立项、完成投资、投后管理、股权退出、资本金使用等11个环节。

第五章风险管理与保障措施。包括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与容错机制,项目撤销、变更、终止,延长投资期限,保障支持措施等相关内容。

第六章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和有效期。

有关政策: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直投”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