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并在平谷区从事直播电商相关领域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其他市场主体及优秀人才。

(二)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项目开始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之后,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支持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后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的实际投资。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达标奖励类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方向,项目申报单位可自主从优选择。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

1.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火灾事故的;

5.经审议具有其他不予支持情形的。

事项描述

围绕“人、货、场”核心要素,鼓励直播电商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对具有集中研发、设计生产、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并正常开展业务的企业、其他市场主体,从其纳入统计平台起,网络零售额当年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且网络零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批零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该项与第四项数字农业+产地直播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项目申报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单位信用报告、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涉及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项目涉及非自有房屋的,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项目单位2025年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网络零售额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平台销售数据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2-02至2026-03-1523:59:59

办理程序

1.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在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PDF盖章),逾期不接受申报。

2.区商务局进行材料初审,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申报单位应在收到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

010-69961151

特殊说明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实际投资或运营主体。

(二)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须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三)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本指南由平谷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