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并在平谷区从事直播电商相关领域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其他市场主体及优秀人才。
(二)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项目开始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之后,申报时项目已完成。支持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后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的实际投资。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达标奖励类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方向,项目申报单位可自主从优选择。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
1.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2.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3.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火灾事故的;
5.经审议具有其他不予支持情形的。
事项描述
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商圈、商贸综合体、步行街、旅游景区、田园综合体、休闲娱乐场所等直播场景化建设和直播内容再造,建设线上线下互动引流的消费体验性直播中心,打造“网红潮流打卡基地”。支持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服务机构、商贸流通企业在平谷区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力、附加值高的电商活动。对设立展现平谷特色专区且投入费用(含场租、搭建、宣传推广)不低于30万元的,根据活动成效按照每年不超过审定投入费用的30%择优给予支持,累计支持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项目申报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单位信用报告、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项目涉及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项目涉及非自有房屋的,需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项目单位2025年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项目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网红潮流打卡基地或电商活动实际发生的场租、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宣传推广、技术服务费用等合同、支出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2-02至2026-03-1523:59:59
办理程序
1.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在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PDF盖章),逾期不接受申报。
2.区商务局进行材料初审,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审。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申报单位应在收到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
010-69961151
特殊说明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实际投资或运营主体。
(二)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须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三)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本指南由平谷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