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6年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征集2026年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农业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建设主体为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内注册,有较强科技服务能力的农业企业。

2.依托建设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依托建设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

4.依托建设单位总人数不少于5人。工作站负责人必须是依托建设单位的法人或技术总负责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5.依托建设单位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生产场所整洁规范,符合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具有科技示范效应。

6.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申报产业范围:果树、蔬菜、花卉、粮油、养殖。

(二)农业科技特派员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专家科技特派员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承担过两个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有5年以上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经验。

3.乡土人才科技特派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长期扎根基层,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实践经验或创业能力的“土专家”“田秀才”。

4.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案程序

(一)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请书》,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每个旗县区可推荐2家申报单位并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于2026年2月9日前报送至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二)农业科技特派员

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后,由备案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荐农业科技特派员,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联系人:潘永圣0471-4366686、18547139800

地点:赛罕区科尔沁南路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810室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书.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