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劳务代偿工作,探索生态环境多元化修复方式,提升办案实效,最大限度实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延庆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uanlike2854@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苑街102号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102854
4.传真:010-69104090
5.登录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延庆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延庆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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