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品牌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泰安市“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评价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泰安市“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遴选、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聚焦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及重点产业链,遴选一批创新引领、品质卓越、品牌高端、标杆示范作用显著的泰安品牌。
2.面向相关部门已认定公布过的,符合“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评价体系要求的品牌主体;各类质量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但未获得过相关部门认定的新增品牌主体。
二、评价重点及原则
本次遴选分为企业(产品/服务)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三个类别。
(一)聚焦传统产业升级、优势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以品牌建设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二)聚焦现代物流、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申报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
(三)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消费业态,以及乡村振兴周边产业和民营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
(四)对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兴类消费产品、文创产品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具体情况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五)已入选“泰好品”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但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动员。请各相关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申报主体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牵头做好本辖区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二)主体申报。本次申报为自愿申报,申报方式为线上填报。申报主体可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taian.gov.cn/)或泰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taiannqi.com/)进入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申报栏目,填写申报材料,同时上传印证材料(申报系统按照附件1格式设计)。填报的数据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请申报主体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taian.gov.cn/)或泰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taiannqi.com/)进入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申报栏目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对拟推荐品牌主体进行排序并填报《泰安市“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申报条件对推荐的品牌主体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主体组织评审,提出拟纳入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体系的名单。
(六)审定发布。对经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纳入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体系的品牌名单进行审定、公示并发布遴选、培育结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充分认识我市打造“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遴选、培育工作的组织发动和审核推荐,确保遴选、培育质量。
2.请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10:00前,将审核推荐联络人员信息(见附件3)发送至通知邮箱,以便于开通网上审核系统权限。
3.请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于2026年2月6日16:00前,通过“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审核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宗琮、任豪豪
联系电话:0538-6136867,0538-699809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7900
邮箱:scjgzlfzk@ta.shandong.cn
附件:1.
泰安市“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申报表.docx
2.
泰安市“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推荐汇总表.docx
3.
审核推荐联络人员信息表.doc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