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培育壮大枢纽产业,全力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建设。区商务委起草了《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反馈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29日(星期日)18:00前实名反馈(纸质信函以邮戳为准)。

二、反馈途径

(一)点击下方“我要提建议”可在线反馈。

(二)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至:422394985@qq.com。

(三)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322办公室,邮编:400055。来信请注明“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蕴涵,联系电话:66219182   。

附件:1.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加快推动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结合巴南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枢纽平台运营,推动三港融合发展

(一)强化公路港建设。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班车运营,鼓励跨境公路班车提升货运量,提升班车运营服务水平。推动保税物流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通过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集散市内外货物,大力发展保税仓储、物流分拨、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等业务,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二)强化铁路港建设。提升铁路货运能力,鼓励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铁路货运设施并实际开展铁路运输业务,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实现货物运输“宜铁则铁”。鼓励开行铁路点到点班列、跨境班列等多样化班列,支持运营企业向铁路部门申请运价下浮,提升铁路货运市场竞争力,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三)强化多式联运。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在巴南集结货物,开展“公铁水”多式联运,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二、支持招大育强,推动枢纽产业集聚发展

(一)培育壮大商贸服务业企业。鼓励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质效,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展优质的其他服务业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数智化转型。鼓励制造业企业推动品牌数字化运营、线上(下)平台搭建、平台投流、数据服务等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三、支持通道建设运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做强开放平台。鼓励贸易企业、货代企业通过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际分拨(公路)海关监管中心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设立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根据海外市场开拓规模、成长性等因素,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二)做优服务贸易。支持东盟贸易服务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开展东盟贸易有关业务培训、投资合作洽谈活动等,鼓励企业通过重庆RCEP投资贸易服务中心与RCEP成员国开展商务考察、财税金融、法务等双向经贸服务活动,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三)做大特色外向型产业。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采用跨境电商模式开展进出口业务,根据年度海外市场开拓规模、成长性等因素给予支持,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支持。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与市、区级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主体、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附件2

《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聚焦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稳步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通道+枢纽+网络”运行体系,建设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自2019年起,重庆市连续五年先后创建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是全国首个“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市委、市政府加强顶层设计,陆续出台《重庆市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重庆市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专项规划及方案,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立足巴南作为重庆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地的区位优势,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引领,全力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建设,区商务委牵头调研了重庆其他区县和相关省市区有关政策情况,结合上位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起草了《巴南区支持重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区商务委深入相关商贸物流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参照重庆其他区县和相关省市区做法,于2025年5月着手《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6月13日,我委向区发展改革委、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中心、物流基地公司等文件涉及相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相关意见均已采纳。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强化通道建设,推动公路港、南彭站、佛耳岩港“三港”融合发展;稳定内贸市场发展,提升其他服务业、批发业和零售业发展质效,支持制造业企业数智化转型;促进外贸产业壮大,发展跨境电商特色产业,推动建设东盟贸易服务总部基地等10条具体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苏蕴涵;联系电话:6621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