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2月12日印发。现就《潍坊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印发《潍坊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自2023年10月起施行,有效期2年,实施期间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为持续发挥龙头骨干企业质量基础资源优势,巩固质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成效,决定延续实施政策内容。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12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5〕38号)

三、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推动龙头骨干企业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共享,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质量联动提升。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质量基础设施资源优势,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匮乏、质量基础设施薄弱等影响企业质量能力提升问题,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释放更加便捷、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协同服务效能。

四、重要举措

《潍坊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共12条,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驿站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机制、设立条件、申报程序、机构职责等内容,较之前试行文件内容上不存在重大调整及变化。

一是明确设立条件。设立企业中心或服务驿站的企业为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等,应具有较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良好质量信誉。

二是细化工作职责。企业中心和服务驿站要结合工作实际,面向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共享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等方面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并收集本行业领域质量技术问题和质量基础设施需求,着力加强质量技术攻关,推进质量强链建设。

三是优化服务效能。推动龙头企业将优质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有利于提高优质设施资源利用率,助力产业链上企业降低成本、改进质量,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提升行动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龙头骨干企业也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质量品牌创建,改进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