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