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在门头沟区依法登记注册、信用良好、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主体或者为门头沟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

(二)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以第一专利权人、共有商标代表人、地理标志第一申请人为申报人;不区分权利人顺序的国外专利,以专利申请时的第一申请人为申报人。

事项描述

支持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对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工作站称号的主体,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支持;对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单项服务之星、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服务案例以及增加知识产权类公共服务资质的主体,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支持,每个主体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对首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并开展了相应工作的各类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2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申报时间

2026-01-28至2026-12-31 23:59:59

办理程序

无办理程序

咨询电话

16601668788,15210526187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