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抚州市科创平台规范化管理改革部署要求,根据《抚州市科技创新平台清理规范实施方案》(抚科高字〔2025〕2号)《关于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自评工作的通知》(抚科高字〔2025〕3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按照依托单位自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初评、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等程序,组织对在“白名单”内的2020—2023年认定的154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清理规范,拟保留市级技术创新中心99家,拟清理市级技术创新中心55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一、联系方式
抚州市科技局办公室:0794-8233560
二、通讯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竹山路市城市展示馆9楼市科技局923室
电子邮箱:fzskxjsj@163.com
附件:
1.2020—2023年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拟保留名单.docx
2.2020—2023年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拟清理名单.docx
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