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和《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浙科发基〔2025〕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清单)。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12日,各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0571-87054050(基础处)、87054143(机关纪委)

监督邮箱:jgdw.kjt@zj.gov.cn

附件:2025年度省级概念验证中心拟认定名单.pdf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