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贵港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贵港市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贵港市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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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港市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