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5〕40号)要求,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商务促进中心)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单位按程序上报的2025年度支持城乡市场监测统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济南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

联系电话:51702758

联系邮箱:swjcsc@jn.shandong.cn

附件:2025年度支持城乡市场监测统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pdf

济南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