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1号)和《潮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告知函》等文件要求,现将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予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实施,尽快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尽早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并及时将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情况等向我局备案。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定期跟进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反馈我局,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切实加大对用款单位的指导力度,落实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有关指标要求。

附件:1.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使用安排表

2.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

3.潮安区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

4.潮安区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任务清单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附件1: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使用安排表.xlsx

附件2: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1).xlsx

附件3: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2).xlsx

附件4:潮州市2026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