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梳理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有关说明如下:

一、如对项目清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意见。

二、投产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项目,申请纳入机制存量项目清单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后续不再建设剩余部分容量的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5)。

三、已纳入机制的存量项目,自愿退出执行机制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自愿退出承诺函(参考模板见附件6)。

四、我局将根据公示期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的纳入机制新能源存量项目清单。公示期内,书面意见及承诺函等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局邮箱:gxxny@gxi.gov.cn,逾期未反馈的将视为无意见。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0771—5695180(广西电网)、0771—2550000(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附件:1.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存量项目清单

2.投产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分布式项目清单

3.纳入机制的集中式存量项目清单

4.投产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集中式项目清单

5.新能源项目后续不再建设的承诺函(参考模版)

6.新能源项目自愿退出执行机制的承诺函(参考模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