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要求,市科技局按程序择优批准第三批参加优化重组的44家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开展筹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实验室制度建设。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指导市重点实验室对照建设标准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运行制度,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赋予科研组织、资源配置、团队建设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推动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指导市重点实验室强化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方案提出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突出产业带动作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开展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攻关,努力产出原创性、战略性、关键性重大成果。

三、做好实验室建设运行保障。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落实有关政策、建设经费及承诺事项,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硬件条件等方面给予实验室支持,保障高质量开展科研任务。

请主管部门组织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按要求填报建设任务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6年3月13日前报市科技局资配科。市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三年,筹建期间可以“东营市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期满通过验收的,正式批准为市重点实验室并授牌。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附件1:东营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第三批)筹建名单.doc

附件2: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