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及市属单位核查上报,委托第三方单位抽样复核,并经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28日17点前向市农业农村委科学技术处反馈(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徐栎亚联系电话:021-23113065

  地址:大沽路100号2113室     邮编:200003

  附件:

  1.上海市2025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汇总表

  2.上海市2025年“三夏”秸秆机械化还田明细表

  3.上海市2025年“三夏”秸秆离田利用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