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留存日常安全生产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2.申报单位近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

3.申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

4.住宿业“风险+信用”监管系统评级为“C”级、“D”级的;

(二)申报主体应为在石景山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符合《北京市酒店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并以酒店住宿业为主营业务的可持续经营企业,且已经纳入北京市住宿业管理系统和住宿业监测平台。

除了满足基本申报条件外,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新评定为金树叶、银树叶绿色旅游饭店,新评定为精品旅游饭店称号,新评定为金羽级、银羽级、铜羽级主题酒店。

事项描述

(一)获评星级酒店的企业以晋级补差形式奖励

1.新评定为五星级的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评定为四星级的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评定为三星级的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由四星级升级为五星级且四星级未曾获得5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由四星级新升级为五星级且四星级曾获得5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由三星级升级为四星级且三星级未曾获得2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由三星级升级为四星级且三星级曾获得2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获评绿色旅游饭店以晋级补差形式奖励

1.新评定为金树叶的绿色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评定为银树叶的绿色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由银树叶升级为金树叶且银树叶未曾获得3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由银树叶升级为金树叶且银树叶曾获得30万元奖励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获评精品旅游饭店奖励标准

对新评定为精品旅游饭店称号的酒店,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

(四)获评主题酒店奖励标准

对新评定为金羽级、银羽级、铜羽级称号的主题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五)多项称号累计奖励标准

同一酒店同时获得上述四项评定的,可以叠加享受奖励政策,同一创建主体奖励累计最高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2

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3

2025年度完税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纳税凭证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4

2025年度石景山区酒店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项目申报资料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5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复印件

6

2025年度石景山区酒店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项目附件资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2-24至2026-03-27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申报无效。

咨询电话

13718022733,010-68607264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