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和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在线征集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15日
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26-2333223
(二)电子邮箱:1040995094@qq.com。电子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目前的工作单位(或住址),我们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1.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