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及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地见效,按照《通知》要求,现将申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训测评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2023年度为大兴区内重点企业提供重点人才引进及开展测评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可申报补贴。

二、申报范围

2023年及以前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及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机构。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按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训测评补贴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rbjjyk@bjdx.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训测评补贴实施细则.doc(点击下载)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