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江北新区产发部、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促局: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中规定的遴选范围和遴选标准,重点围绕我省11个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结合我市产业优势,优先遴选“十四五”以来成功研发制造、代表我市产业科技创新最新成果,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体现我市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产品。

2. 各申报企业应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明确的14项申报材料要求,逐一准备、规范整理,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有效、扫描文件清晰可辨。其中:企业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4时(企业需在此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材料上传,逾期无法提交)。

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在3月1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其中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作为正文附件报送。逾期未推荐上报的将不纳入市级评审。

  

附件:关于开展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zip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