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区工信部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推进新型工业化2026年行动方案》,实施“苏州制造”品牌提升工程,持续推进“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2026年“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类别分为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高端产品20个以上,“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家以上。鼓励企业开展“苏州制造”1+N认证。

  二、“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要求

  对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标准、滚动发展”原则进行遴选培育。

  1.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产品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

  3.企业产品标准要符合“有标准基础、有对标目标、有先进性、无保密性”的“三有一无”原则;

  4.“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优先推荐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产品。优先支持已获“江苏精品”认证的企业产品或者在本市各区域内产业相对集聚(有多家同类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申报;

  5.积极推荐符合苏州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的企业、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企业申报“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已获“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的其他优质产品可继续申报。

  三、工作任务

  各地结合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数5个以上,“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家以上。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申报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3)报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工信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培育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相关产品参与申报工作。

  拟申报企业可与所属辖区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科)联系(附件4),咨询申报流程及相关事宜。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顾倩,电话:65768287,邮箱:szxc12358@126.com。

  附件:

  1、“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申报表

  2、推荐汇总表

  3、“苏州制造”品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企业申报表

  4、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科)联系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