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昌平区住房保障工作,提高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的使用效率,盘活利用闲置房产,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昌平区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及配套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3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南大街太安胡同5号,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危改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电话:010-60717625

  3.登录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下“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昌平区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及配套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昌平区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及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

  为加快推进昌平区住房保障工作,提高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的使用效率,盘活利用闲置房产,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昌平区安置房未完成安置房源及配套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